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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專業發展講座 (2023-10-25)
日期: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時間: 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地點: 香港北角百福道21號(港鐵鰂魚涌站C出口-模範里)
香港青年協會大廈9樓演講廳
講者: 民政事務總署
• 合約律師莊富全先生
• 高級聯絡主任 (大廈管理) 危家文女士
主題: • 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下的責任
• 大廈管理支援服務
對象: 物業管理人牌照持有人(包括臨時牌照持有人)
形式: 實體講座
費用: 全免
講座內容:
《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賦予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權力與責任,管理樓宇公用部分,維持樓宇結構安全和保持清潔。大廈管理事務繁多,很多大廈都會聘請經理人(即物管公司),協助執行大廈管理的工作。要有效處理複雜繁瑣的管理工作,實有賴法團、大廈業主及物管公司的通力合作。
民政事務總署合約律師莊富全先生會於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次舉辦的持續專業發展講座為物管業界講解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下須履行的責任。
此外,民政事務總署高級聯絡主任 (大廈管理) 危家文女士亦會就民政事務總署在大廈管理上提供的多元化支援服務,包括免費法律諮詢、調解糾紛或爭議、大廈管理中央平台服務等作出分享。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會出席講座並致辭,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副主席許智文教授會主持答問環節,歡迎參加者交流、分享及提供意見。
此講座屬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持續專業發展計劃下「核心」內容範疇有關「法例規管」的「正式」學習活動,完成講座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可獲取2小時的認可參與時數,並獲頒發電子參與證書。
時間 |
流程 |
下午2時正 |
參加者登記及進場 |
下午2時30分 |
講座開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致歡迎辭 第一節: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下的責任 民政事務總署合約律師莊富全先生 |
下午3時30分 |
第二節:大廈管理支援服務 民政事務總署高級聯絡主任 (大廈管理) 危家文女士 |
下午4時正 |
答問環節 由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副主席許智文教授主持 |
下午4時30分 |
講座完結 |
- 如講座舉行前3小時懸掛8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講座將會取消。監管局會以電郵方式通知參加者有關改期安排。
- 監管局保留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是次活動的權利。
- 請於講座開始前最少15分鐘抵達會場進行登記程序。
請以持牌人個人賬戶報名參加監管局舉辦活動